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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目前我国社会利益逐渐分化,迫切需要更加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与平衡机制。法律应当明确各种利益的界限,控制利益冲突。本书对界定公共利益的方法、利益平衡的标准、我国利益集团的立法影响、拓宽法规起草渠道、立法公开透明化、扩大立法提案权主体的范围、完善立法商谈机制以及促进和谐立法等进行了理论探讨,同时对太湖流域管理、收容制度、《监督法》、养犬立法、行政程序法典等立法个案提出创造性设想和实证性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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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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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三、主要研究内容、重要观点及对策建议
四、研究思路
五、研究方法
六、创新点
七、实践价值和社会影响
第一章 基础理论
一、利益、法律与权利
二、公共利益界定的必要、困难与前提
三、公共利益界定方法的探讨
四、部门利益法制化及其遏制
五、我国立法程序中的利益表达机制研究——以提案程序为例-
六、商谈法律理论与立法公平
七、立法中的利益平衡
八、和谐社会与立法
第二章 利益集团
一、利益集团概述
二、西方利益集团对立法的影响
三、我国利益集团对立法的影响
四、对我国利益集团影响立法的规制
五、结语
第三章 立法个案
一、关于太湖流域管理立法的思考——借鉴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法》的经验
二、关于收容制度的再讨论——与钟南山院士商榷
三、《监督法》的创新与缺憾
四、中美养犬管理立法的比较
五、行政程序法典化的法治条件比较研究——兼论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法治条件
附录 立法方面相关问题的思考
一、《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是立法泡沫?
二、再论《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三、地方立法当精不当休
四、《侵权责任法》制定主体的宪法学思考
五、法依行政?
六、中国人权事业努力的方向
七、兰瑞峰报考公务员一案与立法原则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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