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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探案经典,畅销一百多年,开创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
歇洛克·福尔摩斯让我们回忆起十九世纪伦敦美好的表象。我相信,就算对于那些想不起十九世纪的人来说,他们也同样让人着迷。——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T.S.艾略特
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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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被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畅销世界各地,“福尔摩斯”更是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他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形象,都对后世的侦探小说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在一个个高潮迭起的故事中,神探与罪犯对抗、正义与邪恶对立,谜一般跌宕起伏的情节强烈吸引着读者们努力去寻求答案,既感到恐怖刺激,又欲罢不能。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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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对侦探小说的贡献巨大。其小说的故事结构、推理手法和奇巧的构思都给该类题材的小说树立了范本,将侦探小说推向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柯南·道尔创造的经典神探“福尔摩斯”是开辟了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形象,风靡全世界。除此之外,柯南·道尔还曾写过《失落的世界》等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其作品涉及科幻、悬疑、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译者简介
尹兰,文学编辑,工作之余从事文学创作、英文翻译,代表译作有《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鲁滨孙漂流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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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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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
第一章我的经历3
第二章夏洛克·福尔摩斯8
第三章生活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14
血字的研究
第一章特殊的信件19
第二章案发现场25
第三章案情的转机36
第四章启事的访客45
第五章托比亚斯·格雷格森一试身手52
第六章黑暗中的亮光59
第七章杰斐逊·霍普的回忆69
第八章真相大白94
第九章尾声101
四签名
第一章演绎法107
第二章案情陈述115
第三章寻求解答123
第四章秃头人的故事129
第五章樱池别墅的惨案139
第六章初步论证145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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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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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
谁也没有想到,大名鼎鼎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眼前这个中年男人。他有一双斑斑驳驳的手,上面沾满了墨水迹和药物痕,使他看起来像极了长期工作在医学实验室的研究员。但其对于案子敏锐的观察和准确的判断,却又让人无法怀疑他身份的真实性。
第一章我的经历
我是约翰·华生,是一名英国前陆军军署医生。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了医学博士,然后又前往奈特利学习军医课程。毕业之后,我被派往诺森伯兰郡第五火枪军团担任助理军医。当时正好赶上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我随军参加了迈旺德决战,不幸被滑膛枪的子弹打碎了肩胛骨,于是和一批伤员被送往白沙瓦后方医院。
身负重伤的我,再经过长途跋涉后,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不堪。在医院疗养了几个月后才逐渐有了好转的迹象。但是由于我身体仍然极其虚弱,所以院方决定将我送上“奥伦梯兹号”运兵船回国。一个月以后,我在朴次茅斯港上岸,回到了英国。由于健康状况依旧不乐观,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同时每天给我十一先令六便士,可以让我随意支配。
休养的日子过得很轻松。孤身一人的我,无亲无眷,所以每天的日子完全可以按照我的心情随意支配,不受任何的拘束。在这种情况下,我来到伦敦——这个英国所有的懒汉游民都要往这里聚集的大污水坑。由于我经济上从来没有计划,渐渐变得有些拮据,于是便打算租一间便宜的小屋来节省开支。
正巧在这一天,我站在克赖蒂里恩标准酒吧的门前时,有人从后面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竟然是小斯坦福——我在圣·巴多罗马医院的助手。在伦敦的茫茫人海里,我们能如此巧遇,都感到十分欣喜。于是,我们在霍尔本区共进午餐。在我们讲述了各自的经历之后,我开口道:“我想找个地方住,房子要舒服,价钱也不贵。”
“真巧,”他马上接道,“你是今天第二个跟我说想要租房子的人。”
“哦,那第一个跟你说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问道。
“有一个在医院做实验工作的人。早上他还很可惜地跟我说,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处称心的房子,可是一个人租实在是贵了点儿,可一时半会儿又找不到可以合租的人。”
“真的!”我叫道,“要是想找一个一起租房的人,我倒是可以的。正好我一个人也孤单,能找到一个同伴是再好不过了。”
小斯坦福举起酒杯,略带神秘地看着我。“你认识夏洛克·福尔摩斯吗?”他说,“真要说起来,你可能不会有兴趣。”
“怎么,他人不好?”
“也不能这么说,只不过他为人有些特别。尤其对于科学上的事情,他经常忘我地钻研。但是说实在话,在做人上,他可是个很正派的人。”
“医学学生,对吧?”
“不是,你根本弄不懂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我只知道他对解剖学特别在行,而且他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是个杂学家,研究的东西杂乱无章,有不少的野路子。尤其是他并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却拥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而这些知识丰富得让那些教授都甘拜下风。平常让他开口并不容易,可只要你的话对了他的胃口,说起话来就滔滔不绝。”
“我倒是想见见他,听起来还是很好的合伙人。”我说,“毕竟我身体还是很虚弱,经不起吵闹和刺激。带我见见你这位朋友,怎么样?”
“这会儿他准在实验室里。”斯坦福说道,“他经常在实验室从早上一直待到晚上,有时却一连几个星期都不去实验室。吃过午饭,咱们就去找他。”
“很好。”我说完,便转移了话题,聊了些别的事情。
在前去医院的路上,斯坦福又详细向我讲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情况,好让我对他能够多些了解。
“日后你们若是合不来,千万不要怪我呀。”他说,“我对这位先生的了解也不算太多,只不过在实验室里碰见过几回。决定和他一起合住是你自己的意见,以后有事情我可不负责任。”
“以后有问题,再分开也不难嘛。”我回答道。“看得出来,斯坦福,”我盯着他又说道,“你这样怕担责任,又缩手缩脚的,肯定有缘故。这位先生是不是脾气极坏,还是怎么了?有话就说,别憋在心里。”
“这事还真是难以言表。”他边笑边说,“福尔摩斯这位先生,看上去简直是个科学迷,而且走火入魔。我不乱说,他会拿点儿新鲜的植物碱,找个朋友用嘴来尝。要知道,这不是恶意地害人,只不过是想确定会有哪些效果,而忽略了其他的事情。我坚信,就是他自己也一样会吞下去。他求知若渴,问题不彻底搞明白,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这是很对的嘛。”我不解地说道。
“对是对,可是有时候他未免太过分了。甚至在解剖室里拿着棍子往尸体上猛抽猛打,这就太不像话了!”
“他还打尸体?”我惊讶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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