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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语法分析
固然要归纳各种“句法格式”的“现象与特点”,
但是 ,
我们最终要寻求的是造成这些“现象与特点”背后的原因 ,
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合理地解释这些“现象与特点”,
并在解释之后把它们从形式语法的规则系统中完全彻底地剥离出去。
剥离与净化之后形式语法的核心运算系统所保留的
仅仅是那些超越具体句法结构的 ,
甚至是凌驾于具体语言之上的“语法原则”。
这些语法原则的特点是 :
简单 , 明晰 , 有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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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是用当代语言学的“管辖与约束理论”理论研究现代汉语的典范之作。2001年出版初版,本书是作者结合当前的研究成果的修订版,书稿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原则本位的语法理论,提出语言研究就是要寻找简单、明晰、有限的语法原则这一基本纲领。在此背景下,成功地分析了现代汉语中的一系列引人入胜的语法现象。本书深刻的洞察力和令人折服的表述力,带给读者的绝不仅仅是具体问题的思考成果,更是一条走向普遍语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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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徐杰,曾任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助理系主任,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教授,河南大学兼职特聘教授及语言科学与语言规划研究所所长。现任澳门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语言学教授、系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武汉大学讲座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句法学、语义学、汉英比较、语言习得、语言教育、语言规划和语言特区。已在国内外多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出版专著多部,编著学术论集和教科书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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