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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完善研究

書城自編碼: 3839446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社會科學人口/人類學
作者: 汤兆云,郑代良 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57710408
出版社: 山西经济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3-02-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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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多项调查及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实际生育行为少于预期的新增人口数量,没有实现预期的政策预期和政策效应。对这个现实的重大问题,两作者选择若干两孩生育主体,采用直接观察法、小组座谈讨论、采访主要知情者、大事记及SWOT分析等参与式评估方法,获取重要而关键的信息,从而了解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复杂而清晰的社会动态过程。在此基础上,总结现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的不足之处,提出建立针对不同两孩生育主体的有差别的、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运行有效的保障机制。
內容簡介:
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不甚理想的政策预期和政策效应,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二孩生育主体(包括育龄妇女和其家庭成员)生育顾虑及其影响因素,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内容在内家庭发展支持体系;针对二孩生育主体质性差异甚大的现实情况,构建针对不同群体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并建立健全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正常运行有效的保障机制。
關於作者:
汤兆云,博士,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社会学博士后,主要从事公共政策、社会保障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JYB人文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项目,出版专著有《城乡统筹发展中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等,在CSSCI来源期刊等发表学术文章多篇,科研成果多次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曾获中国人口科学、福建省社科等优秀成果奖。
郑代良,男,土家族,1975年10月生,湖南溆浦人,中共党员,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湘潭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怀化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湖南省一流本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负责人,怀化学院公共管理应用特色学科培育点负责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近年来,先后参与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1项,主持省部级教科项目9项,出版专著1部,主编教材1部,参编著作4部,在《科研管理》《湘潭大学学报》《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中国社会科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其中2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CPCI-SSH(ISSHP)检索4篇。
目錄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第二节 研究基础理论
一、责任政府理论
二、人力资本理论
第三节 文献研究述评
一、国外文献研究进展
二、国内文献研究进展
三、关于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的研究主题
四、国内外文献研究述评
第四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第二章 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制定、实施与完善
第一节 公共政策、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的厘定
一、公共政策
二、人口政策
三、生育政策
第二节 我国生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政府有关部门从维护妇女健康的角度出发,颁布的限制打胎、节育及人工流产等规定,在理论和实践上执行着一条不成文的鼓励人口增长的政策
二、“一普”后,面对庞大而激增的人口,毛泽东、周恩来等同志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口增长。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节育工作的重视,有力地推动了人口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三、三年困难时期之后,面对严峻的人口形势,毛泽东、周恩来等同志又提出要“节制生育”。1962年,党中央把“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开展节制生育、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强调为既定的人口政策”
四、20世纪70年代,在计划生育的具体实践工作中,根据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统一以及国家利益和家庭利益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了“晚、稀、少”的人口政策
五、独生子女人口政策是20世纪70年代“晚、稀、少”人口生育政策发展的产物。我国现行人口政策是在对独生子女人口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
六、20世纪90年代初期,面对严峻的人口发展态势,从紧从严修正现行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思潮重新泛起。在这种背景下,党中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现行人口政策,以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
七、在我国人口生育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优待奖励”是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与生育政策配套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的基础性条件
八、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
第三节 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与完善

第三章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的实施及其政策效应
第一节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的评估
一、计生群众对奖励扶助政策体系的知晓情况
二、计生群众对奖励扶助政策体系的认同情况
三、关于“奖、优、免、扶、保”对象的确认情况
四、对奖励扶助金额的认同
五、关于奖励扶助政策体系的奖扶金的领取
六、关于奖励扶助政策体系的监督
第三节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实施中的困境
一、群众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内容的了解情况还有差距,这成为妨碍其进一步落实的重要因素
二、相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消费水平以及人们的预期程度,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体系的奖扶标准过低、覆盖面窄、受益滞后
三、奖励扶助政策体系与惠民政策缺乏良好的统筹与衔接,产生了一定的“逆向”作用
四、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在实践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第四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的完善对策
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计生奖励扶助金额
二、完善制度设计,实现计生奖励扶助政策体系与其他制度的良好统筹与衔接
三、逐步建立健全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奖励扶助政策体系

第四章 “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及其政策效应
第一节 “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实施
第二节 “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下适龄人群生育意愿和生育
行为
一、“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下适龄人群的生育意愿
二、“单独两孩”人群生育意愿、生育行为的主要特征
第三节“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政策效应
一、“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积极影响
二、“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消极影响

第五章 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及其效果
第一节 全面两孩政策的潜在目标人群及实际目标人群
第二节 全面两孩政策对人口结构的影响
一、新增人口服从不均匀分布,总人口峰值年份推迟
二、少儿年龄人口增量明显,但占总人口比例的变化不大
三、劳动年龄人口下降趋势放缓,但没能创造新的人口红利
四、老年年龄人口规模没有发生变化,老龄化程度有所缓解
五、抚养比持续增大态势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

第六章 我国育龄妇女的两孩再生育顾虑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
第二节 个案分析:广东省、福建省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一、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
二、广东省、福建省新生代农民工现有子女基本情况
第三节 广东省、福建省新生代农民工两孩生育顾虑的
影响因素
第四节 舒缓新生代农民工两孩生育顾虑的政策体系

第七章 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现状及其影响因素
第一节 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
第二节 个案研究:福建省闽南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现状
一、数据来源与变量设置
二、研究基础理论与研究内容
第三节 闽南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现状及其影响因素

第八章 其他国家和地区家庭发展支持政策的经验及其启示
第一节 其他国家和地区人口低生育水平的现状
第二节 其他国家和地区应对低生育水平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一、制定规章制度,进行政策倾斜
二、实行津贴制度,给予经费补助
三、提供支援设施,延长育儿假
第三节 其他国家和地区育龄妇女家庭发展支持政策的启示

第九章 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的完善对策
第一节 应对育龄妇女两孩生育顾虑的政策体系
第二节 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附录
附1单独两孩生育政策背景下适龄家庭生育意愿的调查问卷
附2全面两孩生育政策背景下适龄家庭生育意愿的调查问卷
內容試閱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自20世纪后半叶开始,为应对人口低生育率、少子化[1]而出现的人口社会问题,发达国家在包括假期福利、津贴补助、儿童保育、代际支持和女性就业等方面纷纷推出“生育支持家庭政策”,为有儿童和青少年照料需求的家庭提供支持,并使之成为国家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笔者通过对包括由38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在内的经济发达国家生育支持家庭政策的梳理发现,生育支持家庭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育龄家庭的抚养负担,提高人口生育水平,但对于不同的国家影响程度不同;同时因各国生育支持家庭政策的内容和支持力度有别,产生的效果也各异,在提高总和生育率和生育水平上呈现出不同的模式。[3]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广大发展中国家才出现因人口低生育率而引起的人口社会问题。据此,发展中国家也在假期福利、儿童保育和女性就业等方面推出了“生育支持家庭政策”。[4]与发达国家实行生育支持家庭政策覆盖的范围更广、涉及的生命周期更长(家庭生命的全过程)相比,发展中国家的生育支持家庭政策则主要是针对孩子出生前后,尤其是有未成年孩子的家庭。[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1世纪初,为了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我国实行的是一系列约束性与激励性相结合、以利益为导向的“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其主要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制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以及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6个方面的内容,融奖励、扶助发展、优先优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多种方式为一体,涵盖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主等领域的全方位的奖励优惠政策。一般认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原本是一种经济上的奖励、优惠、免除、扶持、保护等相关政策体系,它通过一定程度的经济政策体系(当然还包括其他的政策体系),达到有效的“正向”激励,对于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实施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6]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人口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力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新增人口规模以及生育水平都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1990年、1991年、1992年,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7]分别为2.350、2.187和2.021。从1992年开始,总和生育率开始低于更替水平。2000年、2005年,妇女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60、1.61,继续低于更替水平。①[8]2010年为1.62,之后一直保持极低的提高幅度,每年提高0.01。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为1.66、1.67、1.68、1.69(见图1-1)。
图1-1 2000年后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曲线
一定数量的新生人口规模对于社会经济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分别启动 “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9]、“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10]。为促使“全面两孩”生育政策落到实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2015年12月31日印发)强调要“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主要内容有3个方面:①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②增强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③促进社会性别平等。[11]
“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多项调查及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潜在的符合“全面两孩”政策要求的生育人群及实际生育人群的生育意愿都低于预期的生育意愿,实际生育行为也远低于预期的新增人口规模,没有实现预期的政策效应。统计数据同时显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2016年、2017年,全国全年新出生人口规模分别为1 786万人、1 723万人;人口出生率分别为12.95‰、12.43‰,自然增长率分别为5.86‰、5.32‰。但2018年、2019年新出生人口规模分别降至1 523万人、1 465万人;人口出生率分别为1094‰、1243‰,自然增长率分别为3.81‰、5.32‰,下降的比例是较大的,且明显低于“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人口的年均出生水平。文献研究显示,全国新出生人口规模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不完备、不健全”是育龄妇女生育两孩的主要顾虑之一。也就是说,由于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不能解决育龄家庭的生育顾虑,“全面两孩”生育政策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效应。要实现“全面两孩”生育政策预期的政策效应,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必须得到进一步完善,即在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背景下,建立完善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和特别扶助制度,以达到鼓励按政策生育的目的。
完善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已被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为关乎基本民生问题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提上议事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平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决定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并同时提出“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又分别做出“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要求。
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全面两孩”政策要取得预期的政策效果,建立健全能够解决生育顾虑的、有着切实可行内容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这一要求对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需求,具有十分长远的战略指导意义。

第二节 研究基础理论
一、责任政府理论
作为一种新的政府管理理念,责任政府理论,是指宪法和法律授予的政府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在现代意义上的行政学诞生之初,学者就开始关注“政府责任(行政责任)”理论。现代行政学创始人、美国学者威尔逊在《行政学研究》(1887年)这篇论文中提出了行政机关的最高标准是“效率”,并对行政学研究的必要性、行政学的目标和任务、行政的实质、行政学研究的历史渊源、行政学研究方法论、人事行政思想、行政监督思想等行政核心问题做了系列整理。威尔逊行政学的核心思想是政治与行政之间的关系以及关于行政学研究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实际开了现代政府责任理论研究之先河。[12]
关于政府如何承担其责任方面,1936年,约翰·梅纳德·凯恩斯[13]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简称《通论》)中提出了著名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想。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凯恩斯提出了“国家干预主义”。他认为,资本主义市场运行机制中的缺陷和问题,要通过国家的干预来弥补。政府要充当起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守夜人”[14]的角色,制定和实行经济政策来干预市场经济,弥补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与此同时,政府还要在社会保障中承担应有的责任,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提高人民福利。[15]责任政府从广义上理解为政府必须依法回应人民的合理要求,狭义的责任政府是指政府在行政执行过程中需要履行好其行政责任,并在违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责任政府理论是指政府在实施社会治理过程中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求政府及时履行职责,最终提高政府信誉。
关于国内学术界对“政府责任”的理论研究,一般认为张成福教授发表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上的《责任政府论》是国内最早讨论政府责任的根源、内涵、体系等基础理论的文章。张成福教授认为,民主政治与民主行政在本质上必然是责任政府;责任政府意味着政府能积极地回应、满足和实现公民的正当要求,责任政府要求政府承担道德的、政治的、行政的、法律上的责任;同时,责任政府也意味着一套对政府的控制机制。[16]
另有学者从其他角度阐述了政府责任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阐述了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组成部分的政治责任内涵。“社会契约论”则更注重政府的社会责任。洛克认为,由于人们缺少公正的法律来裁决人们之间的纠纷,国家必须拥有立法权力来保护人们的自由、生命和财产。[17]李军鹏认为,责任政府是政府负责地行使公共权力,向选民、立法机关和执政党负责,积极回应并满足公民的各种社会需求的一种政府模式。[18]孙聚高认为,法治政府是指政府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包括行政立法和决策在内的政府整体行为与个体执法行为都是合法化、合理化、规范化的政府。提出这一概念是对法治国家概念的集中回应,始终坚持全方位贯彻法律优先原则和创建政府行为法治化监控机制是现时建设法治政府之关键。[19]
二、人力资本理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针对随着世界各国经济迅速复苏而出现的新问题,一些学者从人力资本理论角度进行了分析。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奥多·W. 舒尔茨[20]和雅各布·明塞尔[21]就是其中重要的代表人物。西奥多·W. 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包括人的知识、技能以及体力等方面的能力,其中知识和技能主要依靠教育获得,而人的知识、技能的发展主要来自人们对教育的投资,因此,教育是经济增长的最终源泉。雅各布·明塞尔提出了论证工作经验与收入之间呈现“倒U形”的曲线关系的“明塞尔模型”。这一模型表明,随着年龄增长,收入先上升而后下降。[22]舒尔茨把人力资本投资的途径归纳为“卫生保健设施和服务”“在职培训”“正规的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投资项目”和“个人和家庭进行迁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就业机会”等几个方面。[23]他同时提出:人的能力的形成过程包含着与生命周期中各时期相对应的多个阶段,一个技能的形成可以增加下一时期获取技能的能力。因此,应从生命周期的角度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24]
第三节文献研究述评
持续的低生育率状况不仅会导致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体系构成威胁,更会对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产生影响,而且预计还会在其他社会领域产生诸多影响。此外,无子女现象在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领域引起了额外的问题,由于这些老人没有子女,未来便没有家庭成员照顾他们,因此需要依赖昂贵的社会长期护理机构。正因为这些制约因素,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老龄化、萎缩的社会必须面对和解决低生育率问题,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或许可以改变这一现状。有学者指出,“以人口为导向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这一术语在今天已经成为普遍的用法,“可实现的理想生育率”的目标已经被更加明确地表述出来。“可持续的、以人口为导向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并不意味着要说服人们想要孩子。相反,这是为了帮助人们在更好的基础设施的帮助下实现他们所期望的生育率,并建立一种有利于家庭的企业文化”。可持续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旨在提高出生率和促进妇女就业,改善母亲对工作生活的参与情况,以减轻家庭贫困和儿童的贫困。
我国自2016年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充分强调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意义,重视构建利于“全面两孩”政策贯彻实施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增强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促进性别平等;并指出到2020年要实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等目标。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进一步对我国的人口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至2020年,“全面两孩”政策已经实施4年之久,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告显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和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分别为1 786万人和1 723万人,明显高于“十二五”时期年均出生1 644万人的水平,政策效果显著。但是,2018年、2019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出生人口分别为1 523万人、1 465万人,下降比例相对较大。此外,多项调查及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潜在目标生育人群和实际生育人群的生育意愿低于预期的生育意愿,且新增两孩的数量明显低于有生育意愿的人口,没有实现预期的政策预期和政策效应。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学术界普遍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全面两孩”政策的生育主体有着如职业升迁、孩子照料、入托入学和养育成本等多方面的顾虑,因此,要实现“全面两孩”政策的预期效果,就要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和特别扶助制度,以达到鼓励按政策生育的目的。[25]
一、国外文献研究进展
在人口低生育水平成为世界难题的背景下,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生育率下降已然成为不争的事实。为提高生育水平,促进人口的长期持续发展,很多国家提出相应的生育支持政策和家庭发展政策,以期缓解女性在家庭育儿和工作之间的矛盾,减轻生养负担,改善生育家庭生活质量,促进生育,形成了包括生育服务、儿童保育、育龄家庭补贴、产后带薪休假等方面的生育支持政策以及相关配套衔接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体系。与许多公共政策领域相比,家庭发展支持政策通常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政策领域,而是包括产假、育儿假、儿童保育政策和家庭法等领域。家庭发展支持政策的要素通常被纳入其他政策领域,如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福利、税收、民法等。因此,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可能会分散在若干政策领域内,每一个领域的特点可能由不同的历史和制度发展而决定。关于家庭发展支持政策的定义,国外一般有3种主要解释:一是,Kamerman和Kahn将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定义为“政府为家庭所做的一切,如日托、儿童福利、家庭咨询、计划生育、收入维持、一些税收优惠”,因此,他们将家庭发展支持政策视为国家所有针对家庭的活动的总和。[26]二是,Bourdieu认为,家庭发展支持政策是国家旨在“支持某种家庭组织并加强那些有能力遵守这种组织形式的人”的活动。因此,他认为,家庭发展支持政策是国家建立和制度化一种特殊形式的家庭的措施,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私人关系形式。在Kamerman和Kahn看来,这不仅适用于作为一个社会机构的家庭,还如人口学家布迪厄强调的那样,它还应包括人们所认为的家庭的构建,即人们心目中普遍存在的家庭形式的构建。因此,家庭发展支持政策旨在支持一个特定的家庭组织,并将这种家庭形式作为社会规范制度化。[27]三是,女权主义福利国家研究者又增加了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他们强调家庭发展支持政策是一个国家福利状况的核心部分。按照Esping Andersen(1990)[28]对福利国家分析的方法,他们将家庭发展支持政策视为国家社会结构政策的一部分。通过考虑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对社会性别、阶级、种族以及其他社会、经济和私人关系的影响,扩大了家庭发展支持政策的重点。其次,女权主义家庭发展支持政策研究强调家庭观念的分解。家庭可以包括不同形式的私人关系,如伙伴关系和亲子关系。(Orloff,1993;Lewis,1992;Langan和Ostner,1991)[29]在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实施发展方面,Bledsoe认为,如果家庭发展支持政策与指导大多数人生活的准则相抵触的话,对生育率的影响可能很弱或者微不足道,发展中国家的人口政策已经开始显现这一点,这会阻碍家庭发展支持政策的进一步发展。[30]在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工具分类方面,Thévenon、Olivier和Gauthier从鼓励生育角度将发达国家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工具归纳为母亲支持、儿童支持、长期正式的财务支持、帮助父母兼顾工作和养育子女支持、为因生育子女无法进行工作的父母提供补贴5类。[31]在关于与生育政策配套相关的家庭发展支持政策研究中,国外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少子化”一词源自日语,是指生育率下降,造成幼年人口逐渐减少的现象。少子化代表着未来人口可能逐渐变少,对于社会结构、经济发展等各方面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2] Adema,W.,P.Fron,M.Ladaique.How much do OECD countries spend on social protection and how redistributive are their tax benefit systems?[J]. Inter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Review,2014,67(1).
[3] ADSERA A.Changing Fertility Rates in Developed Countries:The Impact of Labor Market institutions[J].Journal of Population Economics,2004(1).
[4] Anderson,Thomas, HansPeter Kohler.Low Fertility,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and Gender Equity[J].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2015,41(3).
[5] Billingsley,S.,T.Ferrarini.Family policy and fertility intentions in 21 European countries[J].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2014,76(2).
[6] 汤兆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评估及改革建议[J].人口与发展,2013(1).
[7] 总和生育率是衡量生育水平最常用的指标之一,指的是假设妇女按照某一年的年龄别生育率度过育龄期,平均每个妇女在育龄期生育的孩子数。总和生育率将特定时点上全体妇女的生育率综合起来,以一个数字来表示。实际上,它就是假设一个妇女在整个育龄期都按照某一年的年龄别生育率生育,她所生育孩子的总数。由于总和生育率避开了育龄妇女不同的年龄结构对生育的影响,因此可以用于比较不同情况下的生育率,是最方便的测量生育率的指标。同时,总和生育率还是测量妇女当前生育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社会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它可以反映妇女生育率变化的趋势,并能够反映出不同地区妇女生育水平的差别。一般认为,总和生育率在21左右称为生育率的更替水平,表明人口数量会维持现状;如果总和生育率<21,则人口数量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会减少;如果总和生育率>21,则人口数量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会增长。
[8] Fertility rate,total(births per woman),https://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SP.DYN.TFRT.IN。
[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1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2015. http://www.gov.cn/xinwen/2016-01/05/content_5030806.htm。
[12] 威尔逊的行政学说主要包括:a.论证了行政学研究的必要性:社会公共事务日益复杂;政府职能不断扩大且日渐复杂;行政管理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迫切需要系统化的理论指导;b.明确了行政学的目标和任务:研究政府能够适当地承担什么职能;研究政府能够成功地承担什么职能;研究政府高效行政的方式与方法;c.揭示了行政管理的本质,政府工作中最显著的部分,行动中的政府,行政不同于政治,行政与政治密切相关;d.说明了行政学研究的历史渊源;e.提出了其行政学研究方法论;f.提出了其人事行政思想:行政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寻求最佳理论和方法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文官队伍;通过人事行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来保证文官的高素质;领导带头端正工作态度、克服官僚主义;健全激励机制,培养行政官员的工作兴趣;g.提出了其行政监督思想。
[13]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现代西方经济学最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之一。1936年,凯恩斯在其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一反过去的立场,转而强调贸易差额对国民收入的影响,相信保护政策如能带来贸易顺差,必将有利于提高投资水平和扩大就业,最终使得经济繁荣。在此过程中,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
[14] 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等著作中,详细讨论了政府如何以守夜为天职,即如何做好“守夜人”。他提出,作为“守夜人”的政府职能主要有三项: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与侵略;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负或压迫,换言之,就是设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
[15] 张邦辉.社会保障的政府责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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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西奥多·W. 舒尔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芝加哥经济学派成员、芝加哥大学教授及经济系主任。他在经济发展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深入研究了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中应特别考虑的问题,获得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他首先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并对经济发展动力这一重要学说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在长期的农业经济研究中发现,促使美国农业产量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已不是土地、劳力或资本存量的增加,而是人的技能与知识的提高;同时,他发现工人工资大幅度增长中有一部分尚未得到解释。他将这一部分归功于人力投资的结果。于是,舒尔茨在1960年提出人力资本学说,其中心论点就是,人力资源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远比物质资本的增加重要得多。同年,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学第73届年会所做的“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被称作人力资本理论创立的“宪章”,证明了教育对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
[21] 雅各布·明塞尔在《人力资本投资与个人收入分配》(1958年)中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并用这一理论解释个人收入差别与人力资本之间的关系。他把个人收入差别归因于接受正规教育、在职培训和工作中经验积累形成的人力资本差别,并把受教育年限作为衡量人力资本投资的最重要标准,建立了说明人力资本投资与个人收入之间关系的人力资本收益率模型,建立了个人收入分析与其接受培训量之间关系的经济数学模型。明塞尔的这些研究既有理论模型,又有资料的实证分析,其研究结论影响到经济理论与政策制定。
[22] 熊波.机会均等视角下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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